《肿瘤防治平台全流程管理使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以下亦可简称“患者”)在参与肿瘤全流程管理时与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或”我们“)之间所签订的协议。
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包括免除或者限制医院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患者的权利限制的条款,尽管我们已经尽自己的合理理解将这些条款以加粗加黑的字体予以提示,以期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但您不应完全依赖于该等提示,仍应自行仔细阅读和理解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您认可您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有机会咨询法律专业相关人士,以决定您是否愿意受到本协议的约束。
在患者签署该知情同意书后,即表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成为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本协议其他条款内容如下:
在患者签署该知情同意书后,即表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成为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本协议其他条款内容如下:
1 入组条件
1.1 患者资格:您参与医院肿瘤全流程管理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2 您自愿加入医院肿瘤防治全流程管理系统。
2 产品说明及使用者义务
2.1 产品说明:恶性肿瘤是一个病程较长的疾病,从诊断、治疗、康复与随访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医院肿瘤防治全流程管理系统是一款健康管理电子产品,在肿瘤诊治过程中为患者提供院内外就诊指导及健康科普知识帮助患者获得最佳医疗服务,同时本系统为医护诊疗过程尤其是院外过程提供电子化管理服务以提高医疗质量。本系统的服务为患者提供便捷的就医途径,不能替代医患间的诊疗。我们将参考您在系统中提供的信息,并汇总给医疗团队,但是本系统所有提问不能替代问诊,提供的诊疗指导不能替代医嘱。
2.2 义务:请您保证您提供的资料和其它信息都是真实、准确以及合法有效的,并应及时更新。如果患者提供错误或虚假信息,患者需承担因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向患者提供所有的服务,并有权要求患者赔偿因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3 个人信息及隐私的使用及保护
3.1医院尊重并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权,患者向医院提供的真实姓名、年龄、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医院将予以严格保密,非经患者同意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医院不会主动地泄露给第三方。请您注意,您在全流程管理过程中向第三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隐私,不属于医院承担保密义务的范围。
3.2 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并推动相关疾病治疗领域的发展,患者同意并授权医院具有相关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机构可以将其在全流程管理客户端软件输入的健康数据和其他病人的健康数据综合在一起,进行医学研究及分析。此信息的使用只以数据汇总的形式呈现,不会泄露患者的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或隐私,除非得到患者的授权。
3.3 患者同意,为服务患者的目的,医院可通过使用患者的个人信息,向患者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形式,向患者发送各种资讯、通知、活动或服务信息等。
4 其他主体权益保护
4.1 患者同意保障和维护医院肿瘤全流程管理团队及其他患者的合法权益,如因患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的任何条款而给医院全流程管理团队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患者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5 账户授权使用
5.1医院全流程管理过程中,将使用医院全流程管理系统患者端进行服务。在用户实际使用时或点击“授权”、“同意”或类似网络页面按钮之后,即表示用户同意并接受对应协议的全部内容。
6 产品及服务使用
6.1本系统致力于提供科学、正确、完整的全流程管理服务,但不保证所有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正确、遗漏或陈旧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本服务系统的信息不作为诊断、用药和/或其他治疗的依据,所提供的任何与医疗相关的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如患者发生身体不适或急性症状,应及时就医;如经医嘱,不合适使用本系统,患者应遵循医嘱,不应再使用;如患者未按以上提醒行事,医院肿瘤全流程管理系统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服务终止:您不再使用本系统将视为服务终止。
7 具体服务收费
7.1 本系统向患者提供有关就诊指导、院外健康管理及医学专家咨询服务的公共平台,本系统就此暂时对于患者不收取费用,但诊疗过程中涉及的医疗咨询与会诊服务将经由医院互联网医院进行并按照医疗服务收费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8 投诉处理
8.1 如果患者对健康指导及就诊指导服务不满意,可以向医院全流程管理团队提出投诉,我们会依据实际情况协调沟通,维护服务提供者和患者的关系和谐。
9 责任限制及免除
9.1 因系统维护、电信设备障碍、不可抗力因素或者黑客攻击等状况而导致全流程管理过程无法正常运作,使患者无法使用包括本系统服务时,医院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2医院对患者使用网络服务所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的损害不承担责任,这些损害可能但不限于来自:患者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患者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
9.3医院会把服务相关信息发送到您所指定的接收端。如果因为患者自己提供了错误信息,接受端设备故障,发送后无人查阅或者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信息延迟等,医院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10 权利保留
10.1医院所发布的资料信息(诸如文字、图表、标识、按钮图标、图像、数字下载、数据编辑和软件),均是医院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的知识产权法的保护。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未经医院或权利人明确的特别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地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医院发布的信息内容,否则医院和/或权利人讲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协议更新
11.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需要,医院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定期进行修改,并通过医院肿瘤全流程管理系统客户端软件通知患者。修改后的协议一旦被公布在本系统客户端软件上立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患者可随时登录查阅最新协议,并有义务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及客户端公告。如患者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可以且应立即停止使用医院依据本协议提供的全流程管理服务、客户端软件及服务;我们建议您在参与全流程管理之前阅读本协议及【医院肿瘤全流程管理系统】的公告。
12 条款有效性
12.1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3 协议解释及争议解决
13.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除外)。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他有效条款继续有效。
13.2 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医院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